弟弟欠钱惹官司,哥哥主动偿还,这样的事情还真不多见。
近日,被执行人葛某甲的哥哥葛某乙来到弋阳县人民法院,主动要求替弟弟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一起陷入僵局的劳务合同纠纷在执行法官的文明执行和真情感召下圆满化解。
2020年9月,葛某甲因房屋修缮聘请张某工作。房屋修缮完成后,经结算,葛某甲尚欠张某8000元工资未支付。经多次催讨无果,张某将葛某甲诉至法院,2023年9月,法院审理后判令葛某甲支付8000元劳务工资给张某。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葛某甲因身体原因,常年在外就医,偿还能力有限。在到被执行人家中送达执行文书时,被执行人葛某甲未在家中,只有其哥哥葛某乙在场,哥哥对弟弟欠款一事很关心,主动问起案件情况,承办人顺势向其介绍了案情,并针对其提出的问题和疑惑一一作出回答。
几日之后,葛某乙主动联系到案件的承办法官,表示其自愿为弟弟履行债务,承办法官当即给葛某乙办理了案款交纳手续。
收到案款后,因申请执行人张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及时到法院领取案款。承办法官结合工作安排决定冒雨上门为张某办理案款领取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张某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意。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具有相对性,即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不能要求其他第三人承担债务,除非他人自愿或提供了担保。因此,即使是亲兄弟也没有代为还债的义务。该案中,葛某甲的哥哥弘扬了社会诚信,用他的仁义之举让人们感受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也用他的实际行动为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社会诚信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