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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三优先”,跑出执行加速度
作者:广丰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29 10:54: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广丰区人民法院仅用6日高效执结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促使被执行人积极赔偿农民工各项损失,减轻农民工生活负担。

基本案情:

毛某在邓某所承包的工地打工不慎受伤,经司法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广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定,邓某应赔偿毛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16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邓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毛某因此次受伤给家庭生活造成极大负担,多次向邓某索要赔偿款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该执行案件于2024年5月7日立案,广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案后,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第一时间运用“总对总”系统进行查控、冻结,对涉及劳务者受害案件做到“三优先”(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旨在用最快速度实现申请人权益。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三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邓某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筹齐所有执行款,短短6日,该案便执行完毕。

实现“案结事了”是百姓所盼,更是法院初心所在,广丰法院执行局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最大程度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权益“执”在心间,带着当事人的期盼“行”在路上。


 
来源:srzy
责任编辑:上饶中院新媒体工作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