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婺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吗?我是婺源车站派出所的值班人员,我们通过网络系统发现了一个叫李某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即将乘坐动车离开婺源。”
“好的,收到。我们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到出站口拘传被执行人。”
近日,婺源法院执行局根据婺源高铁站派出所提供的线索,成功拘传一名被执行人。经对被执行人李某某约谈训诫,其当场履行20000元欠款,案件成功执结完毕。
据悉,申请人汪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5月李某某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汪某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汪某某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李某某告至法院。后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却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汪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李某某仍规避执行,案件陷入困境。
3月6日傍晚6点30分,在法院、派出所干警的通力协作下,在高铁站李某某被当场控制。在执行干警的进一步释法明理下,李某某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下一步,上饶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执行联动,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