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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手机拒付款 能动司法巧调解

作者:弋阳县法院 徐乙斌  发布时间:2024-08-20 14:17: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弋阳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租赁手机合同纠纷案。

2023年6月,小王通过某小程序向浙江省杭州市某电子设备经营公司租赁了一部苹果15pro手机,确认手机与协议描述一致且能正常使用,之后双方又签订了租赁及服务协议,协议对租金、租赁期限、逾期支付违约自动转为买卖关系作出明确约定。然而小王在向该公司支付三期租金后,未继续支付租金,按照合同约定,小王应支付购机款9289元。经该公司催告,小王一直未按合同履行约定,公司遂将小王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收到公司的邮寄过来的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小王,但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法官便启动“联村法官+”工作机制,联系小王所在地的网格员,通过线上沟通的方式展开诉前调解,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小王向该公司分期支付购机款8500元。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许多年轻人看重网络租赁成本低、商品时髦等优势而跃跃欲试,但其实网络租赁同样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方与承租方在进行交易时,都应该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身相应的义务。同时提醒大家,生活中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量入为出,理性消费,莫让“超前消费”变“超钱消费”。


 

来源:srzy
责任编辑:上饶中院新媒体工作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