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面印有“人民好法官正义守护者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鲜红锦旗寄到了玉山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但和以往不同的是,这面锦旗是来自一位被执行人。
几年前,周某因生意需要向施某借款4万元到期未还被起诉,法院在执行阶段对周某采取限高、失信等强制措施的同时对其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因未发现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久前,施某认为周某已有财产可供执行,遂来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负责案件的执行干警向施某了解被执行人现状,施某表示尽管不知道周某人在何处,但十分笃定其现在有能力还钱。
根据施某提供的线索,几番查询,执行干警并未发现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依法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找到被执行人是关键。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案件恢复执行,依照程序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材料,并先后多次前往周某户籍所在地村部及其周边相邻家中了解情况,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打听到了周某哥哥的联系方式,并通过周某哥哥,执行员了解到被执行人的现状。
据悉,当年周某从施某处借款后便在浙江做生意,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意亏损,加之近些年身体不好,生活捉襟见肘、举步维艰。
执行干警经过多次走访和向多方了解情况,证实了周某现今的生活及经济情况。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的现实情况,在同被执行人的沟通中首先告知周某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义务,阐述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被执行人积极面对。同时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向申请人如实告知被执行人的状况,在温情释明工作下,申请执行人体谅了被执行人难处,在被执行人履行2万元的执行款后,主动放弃了剩余债权,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近年来,玉山法院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与善意文明相结合,严爱并举、刚柔并进,既做到依法强制执行,又最大限度地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法院执行更具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