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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护“青绿”,以案释法“零距离”

—玉山县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把庭审搬到“案发地”
作者:玉山县法院 郭柳倩 张燕  发布时间:2024-08-20 14:02:11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落声响起,玉山县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审理的一起四人盗伐林木案四股桥乡山塘村文化礼堂开庭吸引了当地乡村干部、村民等共计40余人到场旁听

 

四名被告人于2022年至2023年4月间,先后多次在该多地盗伐林木,给当地的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作为案发地之一的四股桥乡山塘村层林叠翠,风景如画。为有力震慑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共同维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氛围,玉山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把庭审搬到了这里。庭审现场气氛庄严,公诉人陈述举证、被告人质证认罪、审判员严词教育、被告人认罪悔过,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秩序井然。旁听人员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过程,更直接、真实、有效地提升了环保法治意识。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案件主审法官围绕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旁听群众进行现场释法,引导广大群众以案为鉴,用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争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公民。

 

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玉山法院通过到老百姓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以最直接、深刻的方式为当地群众送上沉浸式旁听庭审大餐的同时,鲜活的案例为广大群众画上“红色界限”,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srzy
责任编辑:上饶中院新媒体工作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