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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抓基层年】依托“联村法官+”平台,法检协同发力解民忧

作者:综合余干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20 09:22:57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联村法官+”平台在维护基层邻里和谐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成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近日,余干法院三塘法庭联合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利用“联村法官+”平台,成功调解一起邻里之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2年3月26日,朱某来到曹某家讲述自家菜园被曹某丈夫喷洒农药一事,在理论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并爆发肢体冲突,后朱某报警称有人将其打伤,经余干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朱某人体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后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及其丈夫共同承担各项赔偿款共7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当即展开诉前调解,在与双方沟通后,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于是承办法官便联系“联村法官+”调解员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因该案件在民事诉讼前,已经由检察院对曹某是否存在故意伤害的问题做出了处理,故此次调解邀请检察院的检察官一同前往。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一度激动不已,调解员见状先让朱某与曹某暂时分开,承办法官与检察官也分别同曹某、朱某“一对一”沟通。在法官和检察官积极疏导并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后,双方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于是调解员重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诉求差距过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积极与曹某沟通,向其表明虽然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但这只能表明曹某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曹某丈夫表示自己实在无力承担高额赔偿,只能拿出4000元。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考虑到朱某和曹某系前后邻居,为妥善化解此次纠纷,于是一同前往朱某家中,告知其此次事件中双方均有责任,并希望朱某能够换位思考。最终承办法官在检察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曹某赔偿朱某各项费用4000元。

“联村法官+检察官+调解员”合力调解是余干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缩影,极大降低群众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srzy
责任编辑:上饶中院新媒体工作团队